山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 2018-02-01 10:36:58
第二部分 个人成长
一.心理咨询师应具备的人格特质
1、一般特质:正直诚实、行为适当、富有责任感、关心他人福祉、人际亲和力
2、专业特质:接纳力、洞察力、倾听共情能力、表达能力、自我觉察与反思能力
二.个人成长的目标与建议
(一)成长目标
1.澄清个人的生命哲学观。个人的生命哲学观与咨询理论的人性观保持相互一致时,咨询师才能有效助人。
2.探讨对重大生活问题的态度。对重大生活问题要有积极探索的态度,学会利用生活经验体悟和品味生命意义, 领略助人价值。
3.解决生活中的“未完成事件”。咨询师对自身“未完成事件”要有自我觉察, 尝试开放地解决生活中的“未完成事件”。
4.完善“自我概念”与提高自觉能力。咨询师要不断完善“自我概念”,成为真实的自我,也帮助求助者成为真实的自我。咨询师必须对个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以及变化经常保持清醒的自我觉察。
5.处理职业枯竭现象。咨询师要丰富自己的个人生活, 学会自我照顾,避免个人精力、体力上的枯竭。
(二)成长建议
1.定期接受专业督导,可以选择个别督导和小组督导。如不具备专业督导资源,可选择同辈小组督导。
2、坚持进行个人自我体验与自我觉察。心理咨询师在所在地组织和共创相对稳定、按固定频率如期活动的成长小组是高质量的个人成长方式。
3、以唯实的科学精神,尊重和体验民族历史和传统文化沉淀下来的个人成长方式。
4、支持和鼓励咨询师接受个人自我体验,解决个人成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