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人社厅文件《关于核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通〔2016〕172号),结合我机构实际,研究核定我机构可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下:
1-婚姻家庭咨询师 等级3、2、1
2-公共营养师 等级4、3、2、1
3-健康管理师 等级3、2、1
4-职业/企业培训师 等级3、2、1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等级4、3、2、1
6-育婴员 等级5、4、3
7-保育师 等级5、4、3
8-科技咨询师 等级3、2
9-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等级3、2
10-婴幼儿发展指导员 等级4、3